大立建筑工程培训网,专注于执业资格考前辅导!Tel: 010-62112757
  • 2016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你都了解吗?

  • 发布时间:2016-10-18 10:36:26 点击次数:   在线客服
  •  

    这段时间,有部分大立学员纷纷给小编留言咨询关于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的一些问题,为了让大家对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大立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各省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发布

     

    发布时间:每年5月份左右,部分省份会在报考通知文件中说明。

    发布地点:各省人事考试网每年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通知中,会包含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相关规定。

    注:部分省份在考务通知中没有说明成绩管理方法,不用担心,直接参照其他省份执行,如有不同,一定会另外通知。

     

    二、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1、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3年度与2014年度为一个周期,2014年度与2015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2、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相关问题

     

    1、如果靠前年只过了1科,第二年报了4科,但是靠前年过的那一科第二年没过,请问这样算是通过考试了吗?能不能拿到一级建造师的证呢?

    答:如果你要报四科,那就是以新考生的身份报考的,首先是违反了报考的相关规定,其次是这样已经另外建立了一份考试档案。所以,你想将另一份档案的成绩和这个档案的成绩合并,是基本不可能的。

    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情况是假设还是真实已经发生。如果是假设,你完全没有必要第二年报四科,第二年只要以老考生的身份去报考其余三科就行了。如果已经发生,那么您还需要在第三年考一科,就是第二年还没有过的那科。成绩是在连续两个年度里不停的“滚动”的。第二年的成绩到第三年有效,第三年的到第四年有效。

     

    2、靠前年报名了但是缺考,第二年过了三科,第三年过了剩余一科,这样可以拿证吗?

    答:你的情况是可以取得资格证书的,因为你是在连续两年内通过了所有的考试科目,符合成绩管理两年滚动的方法。

     

    3、我2013年报名过了三科,2014年参加余下那一科考试,结果由于个人原因弃考,2015年再报名,请问之前2013年考过那三科成绩还有效不?

    答:2013年通过的三科成绩全部无效了,2016年需要四科全部重新考。你2013年考过的三科成绩只能保留到2014年(第二年)。

     

    4、一级建造师要一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吗?

    答: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须通过几个科目,只要在连续两年里全部通过即可(你要是能一年四科全部通过就更好了)。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还是不清楚的考友,可以看看下面做的这个表格:

     

    年份

    工程经济

    工程法规

    项目管理

    实务

    2014

    合格

    合格

    — —

    — —

    2015

    — —

    — —

    合格

    不合格

    2016

    合格

    合格

    — —

    合格

     

    注释:如上表格内容所示,2015年因为实务未合格,所以14年成绩作废,从15年重新开始滚动,所以2016年该考生想取得证书,就必须通过经济、法规、实务三个科目的考试,如果16年还是有未合格科目,那成绩继续滚动。

     

     

     

    分享到:

您是第6573182位访问本站的用户
关于网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公司简介 | 版权声明 | 免责条款 | 诚聘英才 | 支付方式
Copyright © 2004-2016 www.daliedu.cn,All Right Reserved.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四号物华大厦B1401/A1301(地铁2号线、6号线车公庄站H口出口即到)
咨询电话:010-62112757
湘ICP备11012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