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公布了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其处理结果,一共有719人因违纪被取消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考。具体违纪情况如下:
违规人数 |
违纪类别描述 |
处理结果描述 |
1 |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1 |
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考 |
4 |
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83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3 |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42 |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49 |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考 |
29 |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469 |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考 |
1 |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4 |
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3 |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考 |
2 |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26 |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1 |
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考 |
湖北人事考试院特别提醒:
因无违纪违规考生的个人通信地址,我院无法准确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出于保护考生个人隐私的考虑,请考生自此处理结果上网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领取处理《决定书》或与我院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027-87325035)。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考生如对处理结果不服或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即,大立教育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