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对现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和考试办法做出了一定的变动,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四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考试!
2、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考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考试!
3、考试科目设置:公共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4、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挂靠”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撤销证书,构成犯罪的,追求刑事责任。
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方文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