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天我们的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就要开考,短时间内建议大家还是要把这些数字考点再学习一遍,今天总结的是关于数字【25%】的考点,也希望各位考生在考场不要再因这个数字而丢分。
25%
1.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2.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1.50m/s;非封闭吊顶的开孔率≥吊顶净面积的25%,且应均匀布置。
3.步行行街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开口的有效面积≥步行行街地面面积的25%
4.下沉式广场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 ,开口高度≥1.0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60%百叶通风口面积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不燃墙体,无外露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洞口不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各≤该外墙面积的5%,其防火间距减少25%
6.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通信模块的间距≤额定通信距离的75 %,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有明显标志
7.民用建筑内疏散距离当该场所全部设置自喷系统时,可增加25%
8.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9.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