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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送审稿解读分析

发布时间:2016-11-18 17:27:57来源:点击数:

2024年一级消防条件审核查询

专业: 手机号码: 立即查询
导读:
2016年7月25日—8月24日,公安部就《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12年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

2016年725日—824日,公安部就《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12年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不同的是,此次文件由公安部制定,不仅完善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依据,同时也能进一步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消防治理机制。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此文件,大立教育特对文件重要内容进行了相关解读与分析,具体请看下文:

 

一、文件明确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审批主体和监管职责。

 

第五条 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解读:明确了监管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消防协会、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读:推动行业自律。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

解读: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权下放,明确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统一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

 

二、文件规定并完善了注册条件和审批程序。

 

1)明确一、二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不能同时拥有。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的每个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已取得二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的,在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时,要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第十六条)。

 

1)规范了消防工程师注册变化情形:借鉴其他行业注册管理的通行做法,明确不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情形(第二十三条)。

2)细化了审批程序:便民利民,规定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受理注册申请材料(第十二条)。同时,针对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三种资格注册许可类型,分别规定了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第十二至十四条,第十七至二十一条)。

3)明确了执业印章要求:参考其他注册制度均采用执业印章的通行做法,为加强执业监督,便于追溯执业责任,明确了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的相关要求(第十五、十六、二十四和二十五条)。

 

三、文件规范了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

 

1)明确了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考虑到各地人才储备和执业能力差异,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只限本省区域,并规定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2)规范了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文件。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类型划分,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5类消防安全技术文件由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并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3)明确了消防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禁止行为。明确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并设定了7项禁止行为(第三十一、三十二和三十三条),例如“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等,这对证书挂靠将会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四、强化了对消防工程师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

 

1)明确对消防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方式。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三十八、三十九条)。

2)建立执法联动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知原注册审批部门,由注册审批部门依法作出注销注册、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等处理(第四十条)。

3)完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和部门规章的权限设定了处罚条款,明确了法定救济途径;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执法监督,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执法责任(第四十七至五十八条)。

 

总结:公安部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不仅顺应并落实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完善我国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并进一步规范消防工程师执业的行为。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今后注册消防工程师势必会和注册建造师一样,成为新兴执业资格证的又一宠儿,而消防工程师考试也将迎来新的报考热潮

 

点击阅读《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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