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度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到本人报名时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
2017年6月5日-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领证地址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382291、65399578、65399758转831、826、811
三、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1、考生身份证
2、成绩单(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成绩查询页面打印)
3、代领人员请同时带好本人和考生身份证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须知: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需经注册后生效,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三年之后需要进行延续注册,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