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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03 09:19:09来源:点击数:
导读:
有在今年刚参加完青海省自考的,可以关注一下自己的成绩。2017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如下。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一、成绩复核时间成绩

有在今年刚参加完青海省自考的,可以关注一下自己的成绩。2017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如下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一、成绩复核时间

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内容

1.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评、漏阅

3.每道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4.各科题总分及单科成绩。

 

三、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可到考区招办领取。

2.考生在签署考区招办意见后,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申请成绩复核。

3.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纪检委员、自考处和信息技术与统计处专门人员组成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附件2)及时反馈给考生。

 

四、复核成绩仲裁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复核成绩告知单》三个工作日内携带《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自考办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结论,认定结果由省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自考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自考办等工作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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