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进入6月份,青海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已开放,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6-7月携带材料,到指定位置办理证书,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公布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8〕272号
省消防总队,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保证证书办理规范、高效、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及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5号)规定,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有18人通过资格考试(名单见附件)
办证须知
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6-7月,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地址:省公安消防总队3楼技术处(经济开发区金桥路19号)
联系人:刘参谋
联系电话:0971-8818075
青海人事考试网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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