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400-6666-458

二级建造师培训
建造师培训APP
建造师培训APP
网络课堂手机APP下载

直接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

同时兼容安卓与苹果系统

大立教育手机端
大立教育手机Web端

1、直接输入 m.daliedu.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登陆大立教育官网手机端

大立教育官方微博
大立教育官方微博
大立教育微博在线

马上关注

大立教育官方微博

资讯

  • 论坛热点
  • 学员俱乐部
  • 客服中心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6666-45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官方QQ群:[点击直接加入]

国务院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发布时间:2023-11-09 10:32:55来源:大立教育点击数:

导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发布,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详情内容如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发布,涉及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详情内容如下:

图片.p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自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

W020231101806010698889_ORIGIN.jpg


       备战造价新考季,选对辅导才能事半功倍!大立教育深耕建工教育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组建了优秀的教资团队,立足科学的教学理念,从学员需求出发升级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开设系统畅学套餐班、全程金钻护航班及案例魔鬼训练营等多种班型,由实力派讲师分阶段、模块化讲解知识要点,致力于帮助学员稳扎稳打地完成各科重要考点的复习,突破知识瓶颈,在备考之路上少走弯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大立教育建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