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北京、天津相继发布了冬季“停工令”,在2017年10月—2018年3月,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等扬尘施工将停工,北京停工4个月,天津停工6个月,这突如其来的“放大假”消息,无疑给了所有人一个霹雳,让工程人慌了手脚。
此次堪称“史上最严停工令”,引发了多个行业的大地震,包括建设施工、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有些行业(比如水泥)甚至面临停产,建筑企业的日子不好过啊!
这次停工令究竟严到什么地步呢?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停工时期长、范围广。
北京要求,城六区、10个新城区及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区及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全面停工,停工4个月(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天津的停工时长为6个月,比北京“更胜一筹”!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
二是处罚措施严、罚的狠。
北京: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现场,施工、监理企业将面临全市停标的高限处罚,开发企业将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全市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机械,每周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并且,在出台措施的同时,监管明确表示将加大严厉管束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天津:对环境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环境质量差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直接约谈,约谈3次再犯的,对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和相关处理。
如此严格的停工令为缓解京津冀取暖期雾霾压力带来了福音,政府已明确对此次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为此,广大网友对北京市的做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意见不一:
网友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对每个行业提高环保标准,形成有效监管机制,重罚重奖,从根本上提高国家、人民、社会的环保意识,否则都是治标不治本。
网友二:这种“一刀切”做法将严重损害建筑企业利益,本来近几年工程已经进入严冬,再加上政策导向,恐怕以后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哦。
网友三:现在确实该重视环境保护了,现在是北京,以后是全国,现在是用绿水青山换金钱,以后可是金钱买不来绿水青山啊!应该加强环保意识了!
简短时评:
“最严停工令”严格执行是关键
最严停工令不仅要严在制度上,严在文件上,更重要的是要严在执行上,严在行动上。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如果“言行不一”的话就难以产生威慑力,那么就会为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提供宽松的条件。必然会导致争相效仿的乱象。所以相关部门要做到严格执法,为本次行动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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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严停工令:兑现的是治霾承诺
三年前,为了治理国家领导人揪心、群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首都雾霾问题,北京当时痛下决心,立下了“军令状”,制定了大气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在这个治理计划中,北京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要在2017年,将空气污染治理达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PM2.5降低到60微克/立方米。
客观地说,历经三年艰难治理,首都大气污染治理,确实取得了令人不容忽视的进步。这些有明确的数据,可以见诸网上网下。
但是,与此同时,相对于三年前制定的目标来说,要实现预定目标,确实还是有困难。正因为如此,北京这两天放出了大招,公布了“史上最严”施工扬尘治理处罚措施。这种史上最严的处罚措施出台,正是一种打攻坚战的体现。
相关文件:
北京
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天津
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关于工作目标
《攻坚行动方案》对照国家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并综合考虑各区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基准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况,按照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档,将全市目标分解到各区。其中,滨海新区及下辖的开发区、保税区、中新生态城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全部要求达到68微克/立方米。
二、关于重点任务
按照逐一落实国家部署的要求,《攻坚行动方案》共归纳形成了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继续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严格“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对合法合规并且无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并严格监管,对园区外企业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升级,对纳入关停取缔范围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
二是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
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和其他区建成区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农村散煤“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全面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任务。
三是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供热、工业、商业燃煤小锅炉改燃关停,中心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关停军电4台煤电机组,年度工程减煤260万吨以上,确保实现燃煤总量削减目标。
四是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为重点,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五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全面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现全市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全覆盖。
六是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10月底前,全部完成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原料药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七是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持续加快老旧车淘汰;对200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完成颗粒物捕集器(DPF)安装。自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
八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各类工地要做到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
九是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对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错峰运输。
十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9月底前,对照国家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一轮修订工作。提前3天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
三、关于组织保障
《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推动,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调协作,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其中特别强调,健全对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约谈、督办制度,将问责追责范围下延一级。对环境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环境质量差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直接约谈,约谈3次后如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和相关处理。对各区和市级监管部门,除延续现有奖惩措施外,如发生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第一次予以通报,第二次约谈分管领导,第三次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严肃问责。